各部门、学院:
为更好地服务学校中心工作,推动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确保各类档案材料及时、完整地收集归档,现就做好2025年度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1.根据《湖州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进行归档。主要内容是: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各部门、学院(以下称各单位)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其他各项职能活动中形成的、办理完毕且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。
2.特种载体类(照片、录音、录像、业务数据、公务电子邮件、网站信息、社交媒体等)、实物类档案材料。
3.鼓励师生、校友捐赠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。
二、归档要求
1.各单位分管领导组织本单位归档工作,督促完成归档任务。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档案收集、整理、著录及移交等工作。
2.应对归档材料进行价值鉴定,确认利用价值大于其保管的代价,并将归档材料以“件”为单位进行组件、分类、排列、编号、编目等,使之有序化。
3.文书类(党群、行政、教辅、学院)按照《湖州学院文书档案整理规则》要求整理本单位归档材料,归档材料须为原件,重份材料或者多余材料一律剔除,每份材料都应与《湖州学院归档材料目录》严格对应;科技类根据《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》整理;会计类根据《会计档案案卷格式》整理。
三、材料移交
1.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归档材料移交至档案馆109室,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2.同时提交《湖州学院归档材料目录》一式两份,交接双方当面检查、验收、签字。
联系人:朱瑞兴,电话:2110571,邮箱:dangan@zjhzu.edu.cn。
附件:
2025年度归档工作材料
档案馆
2026年3月1日


